当前位置: 燕京理工学院 》新闻动态 》通知公告 》

燕京理工学院校友爱心基金(试行)管理办法

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校友爱心基金宗旨 营造燕京理工学院校友捐赠文化氛围,促进校友团结互助,充分发挥广大校友在办学中的作用和影响,资助家庭贫困、品学兼优的学弟学妹专心、顺利的完成学业。 第二条 校友爱心基金管理机制 燕京理工学院校友会设立专项校友爱心基金,单独开户、建账,独立核算管理。 燕京理工学院校友会秘书处负责制订校友爱心基金发展规划,负责校友爱心基金管理办法的实施和校友爱心基金的日常管理。包括校友爱心基金的募集和日常工作,提交年度报告,发布相关信息,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校友爱心基金的使用情况等。 第二章 校友爱心基金募集与使用 第三条 校友爱心基金收入的主要来源 1.各地校友会的捐赠; 2.海内外校友的自愿捐赠; 3.其他合法来源。 第四条 校友爱心基金接受捐赠的基本原则:自愿参与,数额不限,公开透明。 第五条 校友爱心基金的使用范围 校友爱心基金仅使用于资助家庭贫困、成绩优异的本校学生,帮助他们安心学习、顺利完成学业,不得挪作他用。 第三章 校友爱心基金日常管理 第六条 校友爱心基金建立公开透明的募集、管理、使用和监督制度,每年定期公布募集和使用情况。 第七条 校友爱心基金财务管理原则 校友爱心基金的财务管理原则为专项管

查看详细内容

标题时间
燕京理工学院校友爱心基金(试行)管理办法2016年04月26日
  • 11条记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