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燕京理工学院校友会章程

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:本会定名为燕京理工学院校友会。 第二条 本会性质:燕京理工学院校友会是由校友自愿组成的联合性、全国性和非营利性社会组织。 第三条 本会宗旨:整合资源,创造价值,加强联系,增进友谊与合作,践行命运共同体意识,促进母校的建设与发展。 第四条 本会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。 第五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监督管理。 第六条 本会下设分院校友分会、区域校友分会、行业校友分会。 第七条 本会会址: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开发区迎宾北路45号燕京理工学院内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八条 燕京理工学院校友会的业务范围: (一)加强母校和校友间、校友和校友之间的联系与合作; (二)促进校友为母校建设发展作贡献; (三)开展校友科技合作、文化交流和联系活动; (四)统筹整合资源,协同分会开展工作; (五)汇集校友力量,积极筹建校友会基金; (六)积极参与其他有利于祖国、有益于社会、有助于母校、有助于校友的各项事业和活动。 第三章 会 员 第九条 本会采取会员制。 第十条 本会的会员,须具备下列条件: (一)拥护本会章程; (二)燕京理工学院校友。 第十一条 下列人员均属燕京理工学院校友: (一)在燕京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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燕京理工学院校友会章程2016年05月0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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